近日,長春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人民法院興隆人民法庭的法官辦公室里,經過長達數月的努力,一批涉及40余名勞動者的群體性欠薪糾紛,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。
據悉,這批案件看似并不復雜:多名企業(yè)員工起訴某公司,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及少繳納的養(yǎng)老保險、醫(yī)療保險、住房公積金等費用。然而,經驗豐富的法官并沒有急著開庭下判。在處理該公司的相關案件時,法官早已了解到這家公司實際已停止運營,賬上并無資金。
法官深知,面對這種已經停擺的企業(yè),判決很可能變成一紙空文。勞動者的權益不能只停留在紙面上,必須讓裁判結果變成看得見的“真金白銀”。法官決定換個方向:從“公司”轉向“股東”。
法官主動聯(lián)系該公司股東,講清法律關系,也講明社會責任。這一過程中,法官并未一味施壓,而是展現(xiàn)出司法的溫度——既要保障勞動者權益,也要給予企業(yè)喘息的空間。
談及未來,股東透露出一絲不甘與期盼,他們坦言,與其讓公司背著債務徹底爛掉,不如趁著還有機會,配合法院把欠薪和保險補齊,讓公司輕裝上陣,給未來的復工留下一線生機。
案件的棘手之處在于,勞動者訴求中不僅包括工資,還包括欠繳的養(yǎng)老保險及住房公積金。這其中補繳訴請并不屬于法院審理范圍。
但在老百姓切身利益面前,法官沒有選擇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,而是堅持“實質化解、一攬子解決”。通過反復協(xié)調、多方溝通,終于促成公司將勞動者的各項費用補齊。
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,不僅僅是一次欠薪糾紛的落幕,更是一場關于權益與生存、法律與溫情的生動實踐。在守護勞動者權益的路上,該院一直在行動。(楊壁茹)

